收到市審計局《專項審計調查報告》后,市民政局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逐項認真研究審計發現的問題,抓緊整改,完善制度。各區民政局采取逐項自查、分析核對、約談問題機構等措施,完成問題整改落實。具體問題整改情況如下:
序號
審計發現問題
問題整改情況
備注
1
部分養老機構收取高額保證金或入住費存在風險隱患
市民政局牽頭起草《上海市養老服務綜合監管辦法》,進一步規范養老服務機構綜合監管,并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于2021年10月25日印發。辦法明確了屬地政府對養老服務機構預收服務費用等大額資金收取和管理情況的監管責任要求,對養老服務機構以養老服務名義實施的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行為的,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2021年4月出臺《上海市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明確床位費、照料護理費原則上按月計收,進一步規范收費行為。
市民政局督促區民政局約談相關養老機構,開展聯合執法檢查,進一步規范收費行為和程序。
2
養老床位動態調整不及時
市民政局要求16個區進一步完善養老床位統計工作,按正常使用、籌備、停止運營、改作其他用途等分類統計核實后及時更新數據,對已停止運營確實無法再投入使用的床位一律核減。審計抽查的31家養老機構中已停止運營的2019張床位已核減;轉作他用的846張床中,411張已還原,181張因無法還原作核減處理;12家新增養老機構因建設糾紛等未投入使用的1606張床位,其中279張已投入使用,49張已核減。
3
部分醫養結合護理床位歸屬不清,致使床位被重復統計
市民政局與市衛健委研究確定了護理床位統計分類辦法,并分別核對現有養老機構的護理床位、其他醫療機構的護理床位,按照各自業務范圍統計床位信息,清晰標注舉辦主體來源,明確不同床位的分類類型(養老機構舉辦的醫療機構/其他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抽查的499張護理床位已明確歸屬口徑。
市民政局出臺《關于推進本市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建設的通知,明確護理型床位的認定與扶持辦法、服務要求、管理要求,進一步加強護理型床位建設。
4
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的認定口徑不明確,致使各區養老服務補貼審核寬嚴不一
市民政局會同市財政局于今年5月出臺《上海市養老服務補貼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的經濟狀況認定條件,并在全市各區統一施行。
5
部分老年人日間服務中心運營效果不佳
市民政局修訂出臺《上海市老年人日間照護機構管理辦法》,按照分類管理的原則,將日間照護機構分為專業照護型和日常看護型兩類,落實各類老年人日間服務機構設施、人員配置等要求,提升機構服務水平。其中,對于專業照護型日間照護機構將進一步明確其服務要求和養老護理員配置要求,強化專業管理。
6
部分為老服務項目市級財政補貼資金未及時清算
市民政局要求各區對為老服務項目市級財政補貼資金使用情況開展清查,因審價、審計報告等資料不全未及時撥付使用的及時補充相關材料,其余未下達資金按照相關財政資金使用規定要求上繳市民政局。目前抽查各區已將滯留資金上繳市民政局。
7
長護險定點機構經營管理薄弱,存在重復申報補貼、機構超量派單、未足額繳納社保等問題
市民政局、市醫保局共同發文,將社區老年人日間服務機構納入長護險定點,進一步完善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長護險結算體系。市民政局會同市人社局等部門,通過建立養老護理員薪酬等級體系、健全機構等級評定、加強日常監管和質控督查等措施,促進提高服務機構水平和護理員技能素質。
市民政局與市市場監管局聯合發文,對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開展登記備案管理和綜合監管。持續開展養老機構日常質量監測、等級評定工作;開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管理,提升居家上門服務和社區養老服務質量。
本文標題:上海市民政局關于養老服務專項審計調查整改情況
本文出處:http://www.8989728.cn/news/news-zhengce/14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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