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農民工,大家再熟悉不過。作為城鎮經濟建設與發展的重要參與者,農民工用辛勤和汗水換來了底層經濟收入。長期以來,農民工以亦城亦鄉、亦工亦農的基本特征被社會視為邊緣化群體。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其既是城鄉二元體制下的特有產物,又是隨著改革開放的浪潮而催生的一個特殊群體。
第一代農民工
農民工一般是指進入城鎮或本地鄉鎮企業務工的農業戶口人員,從本質上來講,其身份依然是農民。自2010年起,新生代農民工首次被提及。按照百度百科上面的解釋,新生代農民工是指出生在1980年之后且戶籍在鄉村的新時期產業化工人。與第一代、第二代農民工的區別是年齡段不同、就業的方向不同,且新生代農民工更具發展潛力。
眾所周知,我國于1978年開始改革開放,而如果追根溯源,第一代農民工便是從80年代初進城務工,距離2021年已有近40年。與種地相比,外出打工機遇更多,且年收入翻幾番。在小編的家鄉,第一波打工熱潮便是從1980~1985年興起,從年齡方面來推算,當時21、22歲就進城務工的年輕小伙現如今已年過六旬,到了城鎮職工法定的退休年齡了。
工地清退令
與城鎮職工明顯不同的一點是,第一代農民工辛辛苦苦在城市打了大半輩子工,到了60歲之后卻享受不到最基本的養老保障。雖然近些年來為了緩解農村老人的養老危機國家不斷對基本養老制度進行調整與完善,但是多數60歲及以上的農民其平均養老金水平僅僅只有2088元/年,而按照當下的物價水平,這一數字完全不能夠解決最基本的生活問題。
因此,第一代農民工當中的大多數依然需要繼續打工賺錢,成為現階段下的大齡農民工。然而,在多個城市的住建部門陸續出臺清退令的背景下,60歲及以上的第一代農民工很難再與用工單位簽訂雇傭合同。如此一來,很可能要與40年的打工生涯說再見了!
靠什么養老?
外出打工遭清退,即意味著喪失經濟收入來源。那么,在養老金少得可憐的背景下,第一代年過60歲的農民工又該依靠什么來養老呢?畢竟到了法定意義上的退休年齡,也是時候該為養老問題多考慮考慮了。對此,有社會學專家提出3點方式:
①互助型養老
互助養老是專業的養老社工組織以社區、村集體為單位進行開展,并通過發起互助社進而帶動低領老人服務高齡老人,以互助的方式來解決養老問題。據了解,目前山東、江蘇等多個省份已經大力推進農村互助養老,并通過探索政府補一點、集體出一點、社會捐一點、個人付一點的資金籌措模式來努力構建農村互助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為農民養老保駕護航。
②以地養老
所謂以地養老,即以土地換養老金的一種新型養老模式。在民政部對關于農村以地養老模式的建議的答復當中,國家明確對上海松江以地養老的模式提出了肯定。接下來,將進一步擴大承包地有償退出試點,咱第一代農民工可以嘗試通過自愿有償退出承包地的方式來獲取一定的經濟補償,進而間接地達到以地養老的目的。
③子女輪流養老
60歲及以上的農民工歷經40多年的打工生涯,繁重的體力活干不動了,身體一堆堆的小毛病也開始逐漸演變與惡化了。老話講養兒防老,到了這個歲數也該由子女盡孝好讓自己享享清福了。就目前的現狀來看,依靠子女的家庭養老模式是農村老年人養老的一大主流,其中,子女輪流養老更是成為多數農村家庭的一個共同選擇。不得不承認,子女輪流養老既能夠為老年提供有經濟基礎的晚年生活保障,又減輕了每個子女的養老壓力,一舉兩得。
總結
當然了,甭管是互助型養老也好,以地養老也罷,又或者是子女輪流養老,目前來看均非最佳的養老模式。比如互助型養老與以地養老的模式并不成熟,子女輪流養老又會頻頻導致家庭矛盾等等,最佳的養老方式是年輕時按照多繳多得、少繳少得的原則或者按照政策的要求采取一次性補繳的辦法來繳納養老保險,這樣便可以在60歲之后按月領取足額的養老金,以解決最基本的生活問題。試想,如果有養老金+子女輪流養老雙重的保障,還怕晚年生活難維持嗎?
本文標題:超齡清退,困局凸顯!60歲農民工靠啥養老?3種方式,靠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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